為了有效化解基層百姓的糾紛,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近日,蘇州金閶法院法官另辟蹊徑,巧用“家庭會議”的方式成功調解了一起贍養糾紛。

 

原來,79歲的何老伯有兩個兒子。由于長子認為父親偏心,對其弟弟尤其好,并準備把住的房子留給弟弟一人繼承,便要求弟弟一人承擔贍養義務,或者先將房屋平均進行分割,否則不予承擔贍養義務。兩子因此發生糾紛,致使何老伯生活沒有著落。何老伯訴至法院,請求判令兩子履行贍養義務。金閶法院社區法庭的法官們詳細了解何家的情況后,認為當事人雙方是父子關系,在妥善解決老人贍養問題的同時,應維護好家庭的親情關系,這樣才能真正做到案件事了。法官們商量后,決定以召開家庭會議的方式來處理這一糾紛。法官們邀請何家的長輩老者、當地有威望的街坊鄰居、街道、社區工作人員參與家庭會議,耐心地做好雙方當事人的工作,積極幫助雙方消除誤會。最終,經過調解,兩個兒子認識了自己的錯誤,當場承諾將輪流照顧何老伯的生活起居,何老伯的贍養問題得以解決。

 

年逾古稀的何老伯由衷地贊嘆道:法官主持的家庭會議好,金閶法院法官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