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棲霞法院物業費案件呈“爆發”態勢
作者:南京市棲霞區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9-02-25 瀏覽次數:632
本網南京訊:2009年以來,南京棲霞法院受理的物業公司訴小區業主索要物業費的案件大幅上升,現已正式立案的達170余起。
在對所受理的案件進行認真分析并與相關人員進行接觸后,棲霞法院了解到,造成本轄區內近期物業類糾紛集中“爆發”的原因主要包括:一是受國家宏觀經濟不景氣的影響,物業公司的總公司或母公司希望物業公司能夠更多地創收,以減輕主管方的財務壓力,所以物業公司的收費力度明顯增大。二是部分業主近期收入急劇下降,繳納物業管理費的意愿下降。三是部分物業公司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確實存在不規范的行為,導致部分業主不滿。四是部分糾紛的兩年訴訟時效已經快滿,所以物業公司必須集中處理。五是業主與開發商的糾紛未能得到解決而拒交物業費,如停車場地的設置、房屋質量問題等等,并帶動其他業主拒交。
因為此類案件人數眾多,雙方矛盾相對較大,處置不當,則可能會引發更多的訴訟。棲霞法院對此類案件高度重視,組織精干力量認真應對。一是注重運用訴前調解機制,充分利用立案審查期限,對于未正式立案的糾紛,組織雙方調解,力爭將矛盾化解在訴訟之前,其中方圓物業公司已同意不對對其中120件小標的案件進行訴訟。二是注重司法裁判的引導作用,選擇部分無法調解的案件盡快判決,增加未訴訟糾紛自行和解的可能性及已訴訟糾紛調解的可能性。三是注重法制宣傳,針對此類糾紛多發的小區,加強法制宣傳,引導物業公司與業主雙方正當維權。四是注重發揮基層民調組織作用,委托社區干部調解部分爭議不大的糾紛,在解決糾紛的同時,也使社區的法律力量得到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