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蘇州訊:張家港法院立足自身實際,強化司法為大局服務的價值取向。日前,該院結合市委新時期的發展規劃和戰略部署,研究制定《關于充分發揮審判職能為經濟平穩較快增長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實施意見》,推出十項具體司法措施,得到了張家港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肯定。市委副書記、市長徐美健專門作出批示:“市法院積極應對復雜嚴峻的形勢,強化服務出實招,制定的十條措施有創新,很到位,很有針對性。望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和作用,各鎮區積極溝通和配合,把多項服務舉措落到實處,為全市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爭作新的貢獻。”

十項措施緊緊圍繞全市經濟發展的總體目標,以助推主導產業、城市功能、人文素質“三大升級”,保障“兩區一園” 經濟增長,促進城鄉一體發展,確保重大建設項目和民生工程暢通無阻為重點,從案件審理、糾紛預防、司法調研、指導服務等各方面入手,找準法院工作服務黨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切入點和著力點,為“協調張家港”建設獻策出力。該院將立足審判職能,充分發揮審判的評價規范引導功能,積極營造良好有序的市場環境、金融環境和投資環境;靈活采用法律措施,幫助企業共渡發展難關;妥善審理破產案件,有效促進產業結構調整;依法懲處刑事犯罪,維護平穩增長發展環境。并積極延伸審判職能,建立健全糾紛預防機制和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深入研判經濟社會變化發展對審判工作帶來的影響,積極主動開展司法指導服務工作,及時了解企業司法需求,幫助企業提升法律素養,指導企業應對法律難題,會同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妥善處置突發性事件,為黨委、政府決策建言獻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