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法院對刑滿釋放的少年犯進行“釋后再教育”力促浪子回頭
作者:季渭清 發布時間:2009-02-23 瀏覽次數:617
馬小華系家中獨子,父母均系當地農民,2007年因犯盜竊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其在緩刑考驗期間因參與他人盜竊再次被提起公訴,法院依法對其撤銷緩刑,數罪并罰。庭審中, 少年法庭充分發揮公訴人、法定代理人、辯護人、法官“四位一體”的庭審教育優勢,講解法律,言明危害,闡釋道德,融合親情,喚回馬小華的良知,使其迷途知返,真誠悔罪,從思想上走出犯罪的泥潭。宣判后,少年法庭又把對未成年罪犯的教育、挽救工作延伸到法庭之外。在馬小華服刑期間,法官們到看守所回訪,了解馬小華的表現情況和思想狀況,對馬小華進行幫教,幫助其樹立改造信心,勉勵其好好改造,促使其用自己的勤勞與汗水洗刷過去的劣跡。
為鞏幫教成果,在馬小華刑滿釋放的日子,少年法庭法的官把他直接從看守所接到法院,同時聯系了馬小華的家人,共同對其進行了一場別開生面的“釋后再教育”活動。活動中朱院長鼓勵馬小華說“人生犯一次錯不可怕,重要的是今后改過就好”;法官們與馬小華共同展望未來,幫助其樹立自尊心和自信心;其家人以父母之痛為出發點,訴說了其行為給父母、給家庭帶來的創傷和打擊。此次幫教活動讓馬小華感受到家庭的溫暖,親屬的期望,社會的關愛,從而樹立起回歸社會的信心。在離開法院時,馬小華的父親拉住法官的手不停地說“謝謝你們”,馬小華淚流滿面,表示要痛改前非,將不辜負法官和父母的希望,努力改過自新,通過雙手創造財富,做一個為對社會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