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218下午,執行局第三實施組傳來喜訊,該組清案行動第一階段的最后一件案件已成功結案。比預期結案時間提前10天完成第一階段的清案任務。

211下午,執行局召開緊急會議,對上級法院指定的71件重點案件進行了任務分解,落實給第三實施組16件涉府、涉村案件。會后第三實施組全體執行人員顧不上白天辦案的疲憊,連夜調閱相關執行卷宗,分析原案件不能執行、形成積案的主要原因,研究擬采取的執行方案。針對案件分布區域,采取“農村包圍城市”的辦案戰術,僅用二天時間首先清理了新曹、頭灶、海豐、廉貽四鄉鎮六件案件。接著,對涉及東臺鎮人民政府及下屬村(居)委會的案件進行重點攻堅。為提高辦案效率,在與該政府的情況匯報會上,承辦人員邊介紹涉案情況,邊將案卷材料一頁一頁地翻給到會人員看,使他們能直觀地了解案情,盡快作出決策,為快結案贏得了寶貴的時間。對其中一起中央政法委督辦的借款案件,由于搶抓機遇,及時趕赴省輕工業進出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協調處理,取得了圓滿的結案效果。在搶時間爭速度的同時,辦案人員嚴格按照上級要求清理案件,對原無履行能力,現經濟狀況好轉的政府部門、村民委員會,在宣傳法律的同時,做耐心細致的思想工作,確保案件全部履行到位;對現有經濟狀況不佳,履行能力較差的被執行人,通過居中調解,得到權利人諒解的情況下和解結案。16件案件,除一件確無履行能力無法執行外,其他十五件均執行到位,執行標的額80萬元的任務,做到案結事了,保質保量完成了清案第一階段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