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為進一步搞好人民法院清理執行積案工作,中共阜寧縣委政法委員會于2009218日下午召開了清理執行積案協調會。會議主要討論了由阜寧法院執行局清理出的33件涉府、涉村執行積案的處理方案,參加會議的有法院黨組全體成員和執行局全體干警以及相關政府、單位主要負責人。

此次清理出的積存案件,在會議上逐件逐案公開案情,由案件承辦人員說明未結原因,提出執行思路,然后由到會有關負責人當場列出協助執行方案,并與法院分管黨組成員及具體案件承辦人相互銜接到位。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顧亞軍對會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與會人員提高認識,互相配合,力求實效,促進法院清理執行積案工作再上新臺階。

由于會議組織有力,與會人員高度重視,此次清理出的33件積存案件的執行均得到了有效落實,使得法院清理執行積案工作實現了“三個到位”。

一、計劃安排到位。對于每一件執行積案都制定出工作計劃,列出工作進度要求。結合具體案情,認真研究,開展調研分析,科學擬定實施計劃,從清理工作時間、工作目標、清理重點、組織領導、實施步驟、工作要求等方面對清理執行積案工作進行了具體部署。

二、措施落實到位。會議確定由縣委政法委牽頭,以法院清理執行積案領導機構為主,形成其他部門和社會各界共同參與的齊抓共管工作格局。根據清案工作需要,法院增加執行力量,增配執行裝備。法院執行認真排查積案底數,夯實清案工作基礎。對執行積案進行排查,分門別類建立臺帳,逐案登記造冊,建立定期通報制度對各個案件清積工作進展情況進行排序,責令沒有完成任務的相關人員作出檢查,提出整改要求。

三、責任明確到位。會議明確清理執行積案工作責任,對于每一個案件,定時間,定任務,責任到人,每案都有具體承辦人、法院分管領導、相關部門負責人各負其責、各司其職,清案情況與獎懲、晉級晉職掛鉤。對于清理出來的重點案件,由政法委或法院領導掛牌督辦。對于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但因受地方和部門保護及各種非法干預而未能執結的案件,對相關責任人堅決予以嚴肅查處,絕不手軟。做到以制度管人,以責任約束人,從而確保法院清理執行積案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