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豐法院與農民陪審員同審“三農”案
作者:董正遠 發布時間:2009-02-20 瀏覽次數:662
本網鹽城訊:江蘇省大豐法院西團法庭為構建和諧社會,積極探索出糾紛解決的有效途徑,由法官與農民陪審員組成合議庭,同審“三農”案件。
該庭于2005年成立,四年來不斷創新工作方法,采取由農民陪審員組成合議庭既解決了人力不足的現象,有凸現了法官審案中的透明度,減少了當事人的合理猜疑。2006年10月,法庭受理原告訴被告賠償損失一案,被告因機器通行損壞原告即將成熟的農作物,致損失發生,針對損失的計算,農民陪審員建議:2006年因發大水糧食欠收普遍減產,本案應按照這一實際,以當地平均收成為標準計算,再減去相應成本、工本后由被告賠償。判決后,雙方均服判未上訴。
農民陪審員參加庭審,對其本身是一次法律知識的學習,對周圍群眾也起到了潛移默化的引導和法制宣傳作用,增加了當事人的信任度,提高了一審結案率、調解率,降低了上訴率、上訪率。四年來,該庭審理的“三農”案件,一審結案率達98%、調解率達75%以上,上訴率僅為判決案件的1%且無一件被發回和改判,取得了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