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火時水淹樓下鄰居 肇事房客跑了就該房東賠
作者:陳珊珊 發布時間:2009-02-19 瀏覽次數:1367
本網南京訊:樓上失火,救火過程中,消防水淹了樓下鄰居。失火房屋是間出租屋,住著一位剛參加工作的女孩,她粗心大意,出門忘拔熱得快,這才釀成大火?;馂暮?,女孩怕擔責任,偷偷跑了,受到連累的鄰居只好找房屋主人算賬,要求賠償其損失。房東認為火災是由房客引起的,不應當由她買單。雙方協商不果,鬧上了法院。
房客忘拔熱得快 樓上失火淹樓下
去年7月21日晚上8點多,南京市白下區一套位于五樓的民房忽發火災,消防官兵奮戰數十分鐘才將大火撲滅。起火房屋是間出租屋,住著一位年輕女孩曉敏。后經消防部門調查,火災是曉敏使用電器不當造成的。當晚,她曾用熱得快燒水,離開時忘了拔插頭,致熱得快負荷過高,最終引起大火。等她聞訊趕回來,大火已被撲滅,房內物品也被燒個精光。
這場大火也讓家住四樓的
肇事房客溜了 房東被告上法庭
兩家都損失慘重,而這一切都是由房客曉敏引起的?;馂暮?,兩家同時找到曉敏商討賠償的事,經過談判,曉敏同意盡力賠償
俗話說,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自從曉敏溜了,
房東感覺太冤 只愿補償1萬
房客惹下的禍,是否應當由無辜的房東來買單?庭審中,
房東是救火受益人 雖無過錯也應賠鄰居
那么,
水災是房客的過錯造成的,房東的損失是由火災造成的,樓下鄰居被水淹,雖是救火所致,根本上還是火災造成的,如果房客沒跑,她肯定應當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房客跑了,房東與樓下鄰居又都很無辜,這種情況下,該由誰承擔責任呢?承辦法官認為,當事人對造成損害均無過錯,但一方是在為對方的利益進行活動的過程中受到損害的,可以責令受益人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具體而言,消防部門使用消防水滅火目的是撲滅大火,最大限度地保護房東的利益不受損害。雖然房東也在火災中遭遇較大損失,但作為受益人,仍應對樓下鄰居的損失給予適當補償。
經過法院審核,原告實際損失為22000余元。根據其損失情況,法院酌情判決房東補償樓下鄰居10000元。(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