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蘇州訊:為積極預防化解社會矛盾,最大限度地減少不穩定、不和諧因素,確保“法治高新區”創建總體目標的實現,蘇州市虎丘區法院及時制定出臺了《關于著力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積極推進高新區法治建設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呈報區委后,得到了區委主要領導的高度重視,區委書記王竹鳴作出專門批示:“區人民法院緊緊圍繞區委中心工作,認真完善預防矛盾糾紛網絡,積極參與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切實加強矛盾糾紛訴訟化解工作,為建設法治高新區作出了重大貢獻。望再接再厲,繼續努力,為創建‘和諧高新區’目標而努力?!?/FONT>

蘇州虎丘區法院《實施意見》從三個方面推出了13項司法保障措施,主要包括:一是著力做好矛盾糾紛預防工作。健全預防矛盾糾紛網絡并完善排查調處機制,積極參與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積極參與社區矯正,有效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努力降低再犯罪率。重點開展“新蘇州人”維權,提高新蘇州人學法、知法、守法意識。認真做好決策保障工作,針對審判工作中發現的熱點、難點問題,主動開展專題調研,向有關部門提出對策建議,努力為區黨工委、管委會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服務。二是著力做好矛盾糾紛訴訟化解工作。堅持“嚴打”方針不動搖,全力保障社會安定和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加強民事訴訟調解工作妥善化解涉訴矛盾糾紛。推進行政訴訟協調撤訴工作促進官民和諧。建立健全執行威懾聯動機制,切實保證勝訴債權人最大限度地實現債權。加強訴前指導工作、審理中服判息訴工作與判后法律釋明工作,加強申訴、再審的和解息訴工作,建立涉訴信訪預警機制并定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確保不因法院的司法行為不當引起社會矛盾的激化。三是著力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繼續深化“審判服務進社區”活動,大力開展巡回審判,積極構建糾紛就地解決機制。深入推進“訴調對接”工作,開展法院附設“人民調解窗口”工作,有力提升糾紛解決的效率和效果。加強“訴警對接”、“訴裁對接”機制的建設,與公安交警部門和勞動仲裁部門合力化解矛盾,實現案件處理“兩個效果”的有機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