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興法院“八項措施”迅速貫徹全國法院反腐倡廉電視電話會議上精神
作者:許文玨 發布時間:2009-02-13 瀏覽次數:748
一是制訂實施辦法。根據最高法院《五個嚴禁》的規定,結合法院實際情況,研究制訂具體實施辦法。列出了十八項違規情形,若違規視情形和后果嚴肅處理。
二是完善問責制度。確定全院各級領導是貫徹落實“五個嚴禁”規定的第一責任人,逐級負責,層層落實。
三是公布禁令內容。結合廉政警示教育,將 “五個嚴禁”內容公示于院內電子顯示屏、立案大廳宣傳欄和法院局域網上,并制作廉政卡,全院干警人手一卡。
四是開展集中學習。召開全院干警大會,認真學習 “五個嚴禁”及《關于對違反“五個嚴禁”規定的處理辦法》,切實提高干警自身素質,從緊、從嚴、從己做起,在思想上認識到位。
五是成立督查小組。抽調專人成立督查小組,對“五個嚴禁”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并適時開展明查暗訪活動,切實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必止、違者必懲。
六是印發致家屬信。通過給每位干警家屬印發《致干警家屬的一封信》的形式,告知法院執行“五個嚴禁”的情況及具體內容,請家屬配合支持法院工作,加強監督意識。
七是設置舉報電話。專門設置一個具有24小時監聽功能的舉報電話,并向社會公布,隨時接受人民群眾對干警執行“五個嚴禁”情況的監督。
八是召開新聞發布會。加大媒體宣傳力度,召開新聞發布會,邀請人大、政協代表及社會群眾參加,讓廣大群眾了解“五個嚴禁”內容,形成全社會了解、關注、監督“五個嚴禁”執行情況的良好氛圍,自覺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