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法院行政審判連續三年實現“三無一少”
作者:薛紹軍 丁扣萍 發布時間:2009-02-11 瀏覽次數:709
本網鹽城訊:近年來,建湖法院行政審判連續三年呈現無發、改判案件,無申訴案件,無新增涉訴信訪案件,上訴案件少的良好局面,行政審判工作已步入“三無一少”的良性循環軌道。該院行政案件的和解撤訴率連續四年超過50%,真正使行政審判真正成為鈍化官民矛盾的“減壓閥”、實現官民和諧的“開啟閥”。
一是強化和諧司法理念。在堅持公正司法的前提下,不斷創新行政審判方式,堅持和諧司法,積極探索建立全方位、多元化的案件協調和解機制,改革行政案件的質量評判標準,把能否積極協調處理官民糾紛、促進官民和諧作為考核行政審判質量優劣的重要指標。
二是強抓審判隊伍建設。結合行政審判工作涉及行政法律法規廣、接觸新類型案件較多的特點,不斷強化行政審判人員的業務學習和技能培訓,提高行政審判人員的司法審查能力和溝通協調能力,切實解決行政案件的審理難和息訴難問題。
三是依法、規范協調。在遵循合法性審查原則的前提下,堅持將訴訟協調貫穿案件審理始終,堅持公開、自愿協調,堅持有限協調及效率原則。加強與行政執法部門的溝通與聯系,建立行政執法部門聯動協調機制,力促行政機關主動糾錯后相對人自愿撤訴,協調撤訴的案件審結后,督促行政機關自覺履行協議、兌現承諾,保證相對人的利益得到保護,確保案結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