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中院積極幫助涉訴企業應對金融危機
作者:肖天存 盧云云 發布時間:2009-02-11 瀏覽次數:845
本網常州訊:2008年以來,常州法院積極應對金融危機形勢下司法領域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采取有效措施,幫助企業防范和化解經濟交往中的各類風險,全力確保金融危機下的社會大局穩定。
針對困難企業涉訴、私企業主欠薪避債、勞動密集型和資源消耗型中小企業被訴等現象愈發增多的現狀,常州中院立足服務常州經濟社會大局,轉變過去存在的法院工作主動性不夠的觀念,積極開展“走出去”活動,以“知企業所需、排企業所憂、解企業所難”為目標,深入重點企業和困難企業進行專門調研,了解企業生產經營和職工生活實際困難,對經濟領域內不穩定、不確定因素進行全面排查。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常州中院幫助企業分析經濟形勢,盡力尋找各方利益的平衡點,及時提出了全力保障高新企業、積極幫助困難企業、提前介入關停企業、依法妥善處理停工停產所引發的資產、債務、職工等群體性糾紛等“服務經濟發展,為困難企業排憂解難”的一系列司法對策,主動為黨委出謀劃策,并在事關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上充分發揮人民法院的職能作用,先后十次被市委主要領導批示肯定。
全市法院及時有效處理發生在經濟領域內的糾紛案件,幫助企業積極應對金融危機。各轄市區法院對本轄區內發生的涉及金融危機的各類型訴訟案件,堅持“科學分析、積極應對”原則,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政法委及相關政府職能部門匯報或通報,并及時上報中級法院備案。市中院定期對全市轄區內受理的涉金融危機案件進行摸排調查,梳理風險因素,掌握潛在的群體性糾紛動態,第一時間向市政府、市政法委和省高院匯報,爭取政府指導和支持。同時加強與相關職能部門溝通協商,主動依靠各部門配合協助,在審理案件、解決糾紛中形成了整體合力。
在審理過程中,常州法院規范立案審核工作,準確把握案件受理范圍,對于因金融危機引發的群體性訴訟或有可能引發群體性訴訟的示范性訴訟,按照上級有關通知精神,做好法律釋明、訴訟指導、立案審查工作,構筑兩級法院審判工作“防火墻”。加大多重便民措施力度,建立起立案、審理、執行“綠色通道”,做到快審、快結、快執。建立集中指定管轄制度,實行案件簡繁分流,審理執行合并進行,統一執法尺度。加大訴訟費用緩、減、免力度,對經濟確有困難的弱勢當事人尤其是進城務工的農民工、企業下崗職工群體,根據實際情況辦理訴訟費的緩、減、免手續。去年共對351件案件實施了司法救助,緩解免訴訟費總金額達107.5萬元。將靈活保全和全程調解有機結合,采取分期還款、執行擔保等“放水養魚”方式,減輕訴訟保全措施對企業生產經營的負面影響,扶持企業脫困轉型。完善多元化解決矛盾糾紛機制,對涉金融危機糾紛案件不簡單化處理,借助大調解格局,化解矛盾,消除對立,共渡難關。去年,各類民商事案件調解撤訴率達到50%,全市人民調解窗口共調處糾紛2166起,確保將融資借貸、商事合同等金融危機催生的群體性或連鎖性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