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陽法院采取積極措施解決勞動爭議案件
作者:田政 發布時間:2009-02-11 瀏覽次數:1123
本網鎮江訊:受金融危機的影響,一些企業關停并轉、企主“隱身”,造成失業人數、欠薪現象增加,大量勞動爭議案件涌向法院。面對日益增多的勞動爭議案件,今年,丹陽法院采取五項措施積極應對,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一是加大服務力度,開設勞動爭議案件“快速通道”。堅持 “服務優先、效率第一”的宗旨,實行“三優先”即審查立案優先、開庭審理優先、執行給付優先。同時對傷殘較重的勞動者采取上門立案、電話立案等方式立案,并由立案庭指定一名接待人員,實行全程導訴。對于案情簡單、爭議不大、權利義務明確的案件,適用簡易程序要在20個工作日之內依法審結;對于爭議相對較大的也盡量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爭取在30個工作日內辦結,努力縮短審理周期。 通過立案、調解、審判、執行的“一站式”服務,力爭快速高效地平息爭議、化解矛盾。
二是加大調解力度,完善調解聯動機制。積極與勞動保障部門、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勞動仲裁委員會、工會等部門溝通,共同參與調解。對一般勞動爭議,加強法律釋明、情緒疏導工作,努力化解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的矛盾糾紛;對工傷賠償、追討工資類案件,從保護勞動者權益出發,實行全程調解法,促成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并監督用人單位及時支付相關款項;對群體性勞動爭議,積極依靠地方黨委,調動一切社會力量,共同參與化解勞動糾紛。
三是加大保護力度,增強執行威懾力。對于欠薪等勞務涉執案件,除采取查封、扣押、凍結和先予執行等強制措施外,同時加大對用人單位的執行和懲罰力度,通過拘傳、拘留、罰款、誠信信息披露等措施,促使被執行人主動履行法定義務,維護勞務雙方的合法權。
四是加大便民力度,實施司法救助。一方面對確有困難勞動者減、緩或免交訴訟費用,另一方面對一些法律知識較欠缺的勞動者,在最大限度內給予法律幫助,享受法律援助服務。
五是加大宣法力度,提供優質法律服務。在立案庭開設勞務糾紛咨詢臺,在民一庭開設勞務糾紛咨詢電話,及時解答勞務關系雙方的法律疑問。通過開座談會、法律咨詢、發宣傳資料、法律講座、提司法建議等形式,開展“送法進機關、進企業”活動,提高勞動保障部門的執法能力、用人單位的守法觀念,勞動者的維權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