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由未成年人所在轄區的社區矯正機構人員出庭擔任人民陪審員,是江蘇省響水縣人民法院對未成年犯罪審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庭審時,通過矯正機構對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原因、人生危險性、家庭背景、社會交往、生活居住條件、幫教條件等情況介紹,審判人員以此為教育點,在庭審中注意未成年被告人的智力發育程度和心理狀態;語言表達同未成年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及認知能力相適應;幫助其認識犯罪的原因和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做到寓教于審、懲教結合。

響水法院通過將司法救助引入庭審過程形式,為對未成年人判處最恰當的刑罰提供較為客觀全面的參考依據,提高了適用非監禁刑的透明度,保證了非監禁刑的正確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