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春節長假剛過,省法院民二庭針對積存案件多、一月份新收案數量同比增長222%、人員調整后辦案人員反而減少,“案多人少”矛盾進一步加劇的情況,動員和部署2009年的案件審理工作,并明確提出要以全年每月結案的平衡實現2009年各項效率指標與2008年的基本平衡。

一是要有應對“案多人少”矛盾可能進一步加劇的思想準備。隨著案件級別管轄的調整,大量的一審案件將下移到基層法院,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會減輕省法院的二審案件壓力,但受當前宏觀經濟形勢的影響,隨著案件數量和爭議標的額的增大,中級法院受理的一審案件的數量可能不會出現大幅度下降,省法院二審案件的壓力仍然可能繼續存在。此外,隨著一審案件和申訴案件級別管轄的調整,大量的二審案件將集中到中級法院,省法院的申訴案件可能會出現繼續大幅增長的趨勢。

二是要強化均衡結案意識,克服大量案件積壓到年底突擊審結的局面。一直以來,年底突擊結案成為一種所謂的“審判規律”,在“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情況下這種現象更加明顯,很難保證辦案質量,突擊辦案實質上是以數量犧牲質量。改變這種現象的有效途徑就是抓每月結案的基本平衡,防止大量案件積壓到年底。為此,民二庭制定月結案指標,要求每位審判人員每月結案數不得少于5件,抓全年均衡結案。

三是要完善措施,強化管理,進一步提高辦案效率。1、集中清理積存案件。對2008年以前(含2008年)的未結案件,逐一排查,列出結案時間表,除因法定事由延長審限、審限扣除及中止審理外,均應于4月底前審結;2、實施月結案計劃制度,確保月結案指標的有效落實。要求每位審判人員在每月初制定結案計劃,并在月底通報月結案計劃執行情況和每位審判人員的收案數、未結和已結案件數;3、進一步加強對“四項案件”的管理,在嚴格“四項案件”審批的同時,強化對審限恢復的管理,對于委托審計、鑒定的案件,與鑒定處保持聯系,及時了解審計、鑒定進度。凡審計、鑒定程序結束的案件,必須及時恢復審理,防止隱性超審限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