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寧法院“五個強化”確保案件質量逐年提高
作者:魏東 發布時間:2009-02-09 瀏覽次數:610
本網徐州訊:近年來,睢寧縣法院始終把案件的質量作為審判工作的生命線,不斷加強審判管理,不斷強化措施,使得該院審判質效連年走在全市前列,2008年該院審判案件的上訴率為3.52%,被改判發回率為0.25%,此兩項指標均在徐州全市基層法院最低。
一是強化流程動態管理。自2005年實行網絡審判流程管理以來,該院一直注重從立案、審判、執行各個環節進行跟蹤監督,做到對即將違反規定的案件預期警示、督辦,把問題處理在萌芽階段。
二是強化庭審過程考核。堅持每年對每位法官至少開展一次庭審觀摩考核活動,嚴格對照庭審觀摩的評分標準,從庭前準備、語言表達能力、質證認證能力、駕馭庭審能力、處理突發情況的能力等方面進行考核。
三是強化裁判文書質量管理。在審核法律文書時著重放在案件判決理由上,實行法律文書一律由庭長審核、分管院長把關制度,每年開展兩次法律文書評選活動。
四是強化案件質量監督評查。堅持“以評查促質效”做法,對所有案件從實體、程序、法律文書等方面進行全面評查;對被發回改判和本院決定再審的案件實行重點評查并進行剖析。對被最終認定為差錯案件的承辦人,實行案件質量“問責制”,嚴格按崗位目標責任制進行處罰。
五是強化法官業績考評。對審判質量效率指標數據、審判質量評查、辦案社會效果、庭審(聽證)能力等十六項考評指標進行公開量化,增強考評機制對法官業績評價的客觀性,以考評結果作為法官評定等次、職級晉升和表彰獎勵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