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鎮江訊:22在丹陽市“四個文明”建設表彰大會上,丹陽法院被市委市政府評為2008年度“服務環境建設先進單位”。

2008年,丹陽法院在市委領導下,在市人大和上級法院的監督指導下,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三個至上”為指導,不斷強化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服務意識、責任意識和法律意識,牢固樹立“案結事了、勝敗皆服、促進和諧、公眾認同”的司法理念,積極應對全球金融危機帶來的挑戰,全院各項工作更加注重維護社會穩定,更加注重促進經濟發展,更加注重樹立司法權威,更加注重提高司法效率,全年共審結各類案件6237件,執結案件2034件,執行到位標的額11619.54萬元,赴外地訴訟保全162次,保全金額5800余萬元,較好地發揮了審判職能作用,為經濟又快又好發展、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和諧穩定提供了強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