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句容法院圓滿審結了一起因鄰里瑣事糾紛引起的故意傷害案件。案件審理過程中,承辦法官秉著司法為民、案結事了的辦案原則,耐心聽取雙方當事人的意見,多次組織調解,最后以和解撤訴圓滿解決,不僅化解了雙方之間的矛盾,而且避免了更為尖銳激烈的矛盾發生,起到了良好的司法效果和社會效果。

 

2009年春節前后,案件自訴人王某與被告人李某因房屋建造一事發生爭執糾紛,當中,兩個人發生糾打,李某一腳踢到王某襠部,造成其輕傷。20105月,王某以被告人李某犯故意傷害罪向本院提起控訴,并附帶提起民事賠償的要求,后因被告人李某下落不明,該案被中止審理。

 

庭審中,被告人李某情緒非常激動,講述兩家十年前就發生矛盾,后因王某建房一事兩人都動手糾打在一起,但是李某不承認自己踢傷王某生殖器的事實,還認為自訴人王某應當賠償自己的精神損失費。自訴人王某在庭審當中進行陳述時,李某多次進行打斷,并口出臟話,態度十分惡劣,拒絕給予自訴人王某任何賠償,還口出狂言對自訴人王某進行威嚇,揚言只要王某敢要自己的一分錢,將來自己一定整死他。

 

承辦法官在了解了被告人李某的意見,見其情緒和態度有了較大的轉變,遂就民事賠償部分促成雙方心平氣和的調解。在法官和人民陪審員的共同努力下,經過一下午的調解,終于促成雙方當事人一致達成調解協議,被告人李某最終答應賠償王某各項經濟損失計人民幣24000余元,并書面保證此糾紛就此了結,以后雙方無涉。后王某撤回自訴,被羈押的李某也得到了釋放,案件得到圓滿解決,尖銳矛盾也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