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閘法院借助特邀調解破解“案多人少”難題
作者:鄧小燕 發布時間:2009-02-03 瀏覽次數:634
本網南通訊:當前,社會結構轉型、利益分配格局調整,使得各類矛盾糾紛凸顯,案件數量呈“爆炸”性傾向。為了最大限度的化解民事糾紛,走出“案多人少”的困境,港閘法院以大調解機制為依托,以制度建設為基礎,以考核管理為抓手,扎扎實實開展特邀調解工作。
領導重視 營造一種氛圍
南通港閘法院專門成立了特邀調解工作領導小組,由一把手院長直接負責,并配套出臺了《港閘法院特邀調解目標管理考核辦法》,層層分解,落實到人,使得特邀調解工作從“軟任務”變成了“硬指標”,在全院營造出 “人人重調解,全員齊參與”的工作氛圍。該院先后與工會、婦聯、交警支隊等部門開展特邀調解工作,并率先在全市成立人民調解委員會駐法院工作室、速裁調停中心與之相銜接。
積極探索 更新兩種觀念
一是更新“法官單調”觀念。對一些涉及婚姻、家庭、鄰里等常見、多發性糾紛,由特邀調解員唱主角,利用他們的“平民風格”與法官深厚的法律功底優勢互補,大大提升了調解率。
二是更新“訴訟獨調”觀念。特邀調解一般是在當事人起訴后、立案前進行或在立案后進行,但在案件處理中卻常常遇到這樣的問題,即訴訟內糾紛的解決必須依賴于訴訟外糾紛的先行解決。為了真正“定紛止爭”,港閘法院大膽轉變思維方式,將特邀調解程序進一步前置,與訴訟調解形成合力,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措施得力 彰顯三種效應
.穩控效應。特邀調解員來自社會基層,熟悉當地的風土人情,充分利用他們的“地利、人和”,既可以減少當事人相互之間的對抗性,防止矛盾激化和升級,也有利于拉近法院與老百姓的距離,提高當事人對法院裁判的服判息訴率。去年港閘法院兩起涉案600多人的群體性糾紛得以成功化解,特邀調解員的作用功不可沒。
減壓效應。去年港閘法院民事案件漲幅91%,在現有審判力量不變的情況下,該院既充分挖掘內部潛力、合理分配資源,又充分借助“特邀調解”這一多元化的糾紛解決機制,形成工作合力,以最經濟的司法成本實現審判質效的最大化。全年該院審判人員人均結案超百件,其中有3名審判員結案在300件以上。
宣傳效應。特邀調解員來自社會的各行各業,通過零距離接觸法院審判工作,更為直觀地體會法院“司法為民”的宗旨,體會法官在化解社會矛盾糾紛方面所作的努力,從而在法院與人民群眾、政府機關之間架起一座理解和溝通的橋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