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大盜三月瘋狂作案20起被判刑
作者:宿遷市宿豫區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11-12-31 瀏覽次數:493
僅僅三個月的時間,王民伙同王路、王國、李剛等人先后到宿豫區、泗陽等地盜竊作案20起,涉案金額高達2萬多元,日前宿豫區法院審理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王民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一萬元。
2009年1月至4月間,王民同自己的大哥王路,二哥王國以及連襟李剛等人,多次在宿豫區、宿城區、泗陽等地的工地上盜竊鋼扣件和鋼瓶20起,涉案金額高達23000多元,案發后大哥和二哥以及連襟都被抓獲,并被判處有期徒刑,王民潛逃。
王民在潛逃的這一年中,一直過著偷偷摸摸的生活,也不敢回家看望自己的父母和妻兒,經常在夜中被噩夢驚醒,2011年公安的清網行動中,公安人員多次找王民家人做規勸工作,王民也很想早日擺脫這種非人的生活,所以毅然決定由家人陪同到公安機關投案。歸案后王民積極配合公安機關以現身說法勸說因盜竊在逃的張永,同時張永也主動投案自首。在庭審中王民痛哭流涕,很后悔自己的所作所為,對不起自己的父母和妻兒,年邁的父母在年老時不能享福,反而要承受很大的壓力,三個兒子都進了監獄,誰來為父母養老,誰來進孝道。承諾自己一定要在監獄中好好服刑,爭取早日回歸社會來報答父母。
宿豫區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民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秘密手段竊取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王民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系自首。依法予以從輕處罰,被告人王民到案后協助公安機關勸說其他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屬立功表現,依法予以減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