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振興經濟中大有可為?訪南京市秦淮區委書記、區人大主任徐路
作者: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9-01-19 瀏覽次數:792
本網南京訊:“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擴大內需措施,秦淮區委區政府根據國家投資安排的方向和重點,迅速排定了一批今后幾年重點發展的主導項目,目前已梳理出旅游文化、商貿商務、都市產業園等7大類近百個項目,涉及總投資近250億元,這批項目將成為全區明年乃至今后幾年保持經濟快速發展的強大‘引擎’”。
南京秦淮區委書記徐路開門見山地說:“區委區政府作出的這些安排,是針對世界金融危機帶來的影響,從秦淮發展的現實出發作出的重大決策,也是全區經濟發展之所需,區法院在振興經濟發展中大有可為。”
徐路充分肯定區法院在服務和保障大局中所作的努力和創新。他說:“面對復雜多變的宏觀經濟環境,法院結合審判及時開展調研。制定了審判工作為推進全區經濟建設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見,以新規幫助困難企業渡過難關,化解和防范社會風險,把區委區政府的意圖落到了實處。最近,法院又根據區委九屆十四次全會作出的擴大內需的措施,專題開展調研,使審判工作與服務大局同瀕共振。”
“法治環境是經濟發展中最重要的環境。”徐路說:“秦淮作為南京的主城區之一,各種經濟成份并有,經濟快速發展,旅游文化、商貿商務等發達,社會和諧穩定,法院功不可沒。”他認為,這些年,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嚴厲打擊各類經濟犯罪活動,維護國家的經濟制度,保護國家、集體、個人的財產不受侵犯,創建了規范有序、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秩序;依法審理各類經濟糾紛案件,平等保護各類經濟主體,使模糊的經濟法律關系更加清晰,被侵害的合法權利得到補償和賠償,違法違約行為得到糾正或制裁,營造了有利于安心經營、公平競爭和自主創新的法治環境。今年以來,法院針對轄區內中小企業受融資渠道不暢、勞動力成本提高等因素影響,普遍存在生產經營困難的狀況,及時展開調查研究,專門制定出臺了《保護和促進轄區中小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積極幫助轄區中小企業有效應對當前的困難局面,保障和促進了地方經濟平穩運行。
當前,秦淮正處于體制轉型和經濟快速發展時期,面臨許多發展機遇,但同時也是矛盾集中突出期,審判工作面臨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區法院在司法實踐中做了許多穩人心、暖人心、得人心的事情,諸如訴訟指導、巡回審判、法官進社區、司法救助等,化解了許多矛盾糾紛。希望法院要進一步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觀念,增強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認真傾聽人民群眾的意見和呼聲,始終把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從人民群眾滿意的事情做起,從人民群眾不滿意的事情改起,努力把司法為民的觀念落到實處。法院還要特別注意發揮調解的作用,加大指導人民調解組織的力度,積極化解涉訴信訪,及時發現各種苗頭問題,有效防范和穩妥處理各類群體性事件,努力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徐路說,法院在履行審判職能中,要以“三個至上”為目標,不斷增強黨的觀念,自覺接受黨的領導,積極當好黨委的參謀,及時向黨委報告工作中的重要情況和重大問題,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在審判工作中得到正確執行。還要注意通過司法建議等方式為各級政府提供法律指導,促進政府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