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法院綜合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作者:溧水縣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9-01-19 瀏覽次數:726
本網南京訊:今年以來,溧水法院在按照“三個至上”的要求,結合審判工作實際,堅持“打防并舉、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綜治方針,充分挖掘和發揮司法審判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的審判資源,推動了綜合治理各項措施的全面落實,為轄區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
一是明確職責,確保綜治工作落到實處。該院始終把綜治工作放在重要議事日程來考慮,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和部署,制訂綜治工作計劃,層層簽定綜治責任書,堅持每季度召開專題綜治例會,做到了綜治工作有計劃,有安排,有部署,使綜治工作和創建活動扎扎扎實實地順利開展。
二是寬嚴相濟,維護轄區社會治安穩定。該院始終把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落實到每一個執法環節,做到既有力地打擊和震懾犯罪,又盡可能減少社會對抗,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尤其是對初犯、偶犯、過失犯、失足青少年,以及因民事糾紛轉化而來的輕微刑事案件,做到依法從寬或從輕處理,盡量縮小打擊面,教育和爭取大多數。
三是化解矛盾,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該院牢固樹立“穩定壓倒一切”的思想,把各項審判工作都納入維護穩定的大局中來考慮,保證訴訟到法院的各類案件得到公正、及時、妥善處理,防止出現就事論事、孤立辦案的傾向,做到辦案質量、效率和社會效果的統一。特別注意嚴格依法妥善處理群體訴訟案件,充分運用調解手段,引導當事人正確對待權益,使其服判息訴,促進社會和諧,真正做到了案結事了。
四是擴大宣傳,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在參與綜治和平安創建工作中,該院積極調整工作思路,不斷采取新的舉措,延伸審判職能,努力營造綜治和平安創建的良好社會氛圍。一是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媒體,開展典型案件以案釋法工作,在省、市、縣三級媒體上多次報道典型案例的審判,起到了辦好一起案、教育一大片的作用;二是積極派員深入機關、鄉村、學校、企業講授法律知識,開展法制宣傳,使廣大公民從中學法、知法、守法、用法,從而減少矛盾糾紛的發生,促進了社會的安定穩定;三是結合審判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單位發出司法建議,促進其改進管理機制,提高管理水平,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