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區法院巧用保全措施為企業解困
作者:張寶玲 惠蕾蕾 劉紅娟 發布時間:2009-01-16 瀏覽次數:686
本網連云港訊:近日,連云區法院巧用保全措施,為涉案的兩個企業解除了困境,受到了社會各界的好評。
余某因某建筑安裝工程公司(以下簡稱工程公司)拖欠其貨款未付而訴至連云區法院。法院應余某的申請對該工程公司的銀行存款予以凍結。隨著金融風暴的影響不斷加劇,當事人雙方的經營均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出現經營困難。時值春節前夕,雙方都急需資金為工人發放工資。工程公司在外地的工程隊因資金困難,長期不能發放工人工資,引起工人強烈不滿,矛盾隨時可能激化;而原告余某也急需資金結算以前賒欠的材料款,否則也將被對方起訴。
連云區法院了解到該情況以后,意識到該案如果處理不當,可能會影響到春節期間的社會穩定和雙方糾紛的有效化解。在案件承辦人的積極調解下,雙方終于達成協議。由被告工程公司先行給付原告余某貨款80萬元,以盡快結算材料款,其他事項待案件審理時予以解決;法院變更保全措施,被告重新提供不動產進行擔保,原告同意先將被告銀行存款予以解凍,用以發放工人工資,協議達成后雙方均予執行。有了資金,雙方企業的矛盾都得到了有效的化解。雙方當事人均表示:連云區法院真正做到了急企業所急,想企業所想。真正保障了我們的企業在金融危機中站穩腳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