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刑三庭貫徹執行 “五個嚴禁”確保司法廉潔公正
作者:刑三庭 發布時間:2009-01-15 瀏覽次數:1019
本網訊:最高人民法院于1 月8 日正式公布了“五個嚴禁”的規定及違反“五個嚴禁”規定的處理辦法,省法院又于
一是對照要求,不斷增強廉潔司法的自覺性。廉潔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生命線,司法腐敗必然導致司法不公。最高法院“五個嚴禁”的規定,是法官行為規范的底線,要對照規定提高警惕、加強防范、嚴格自律,經常用反面典型提醒自己,用正面典型鞭策自己,牢固樹立司法為民的宗旨意識,使公正司法、廉潔辦案成為發自內心的自覺要求。
二是謹慎交往,與當事人、律師保持適度距離。要嚴格執行《關于進一步規范法官和律師相互關系 維護司法公正的暫行規定》等紀律規定,審慎地使用手中的審判權,禁止利用職務、工作便利與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等進行權錢交易。與律師有親朋、同學、師生、曾經同事等關系,以及與律師之間存在交往情況的,一律要主動報告,登記備案,并嚴格執行回避制度。
三是嚴格程序,確保案件審理符合司法規范化要求。鞏固 “禁止說情打招呼、泄露審判秘密”專項教育活動成果。嚴格執行辦案程序,審判人員不得超越職責權限,以帶有傾向性的觀點、意見或者暗示過問本部門或者本院其他部門以及下級法院受理案件的審判和執行情況;所有參與案件審理的人員,不得違反規定介紹、透露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況,確保案件審理不受不當因素干擾,確保審判秘密不被泄露。
四是強化責任,進一步筑牢反腐倡廉的防火墻。在過去的工作、生活中,刑三庭全體人員嚴格要求自己,未發生違法違紀行為,樹立了良好形象。但是,廉潔問題來不得半點麻痹和松懈,最高法院正是針對當前影響司法廉潔的突出問題制定的“五個嚴禁”。在司法廉潔問題上,每個人都是責任人,要強化責任意識,認真落實責任追究,真正發揮“五個嚴禁”擋箭牌、防火墻作用。
五是加強監督,不斷完善各項廉政建設制度。進一步完善“一崗雙責”制度,繼續逐級簽訂《廉政承諾書》,把“五個嚴禁”作為《廉政承諾書》的具體內容,確定庭領導、審判長及一般工作人員的責任;進一步健全審判監督機制,加強對案件辦理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監督;進一步完善黨內生活制度,不斷強化黨員的黨性觀念,提高抵御腐敗的能力;進一步規范行政管理制度,有效防止權力失控和行為失范,確保隊伍不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