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陰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做到“四個堅持”
作者:王洪 徐明成 發布時間:2009-01-14 瀏覽次數:680
本網淮安訊: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勞動合同法》的實施,勞動爭議呈現增長趨勢,淮陰區法院今年受理該類案件397件,比去年增加近150件。針對勞動爭議案件的規律和特點,該院 在審理過程中做到審慎審理,著力化解矛盾,358件以調解方式結案,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堅持以大局為工作重點。該院針對當前金融危機背景下,失業人數增加,勞動爭議案件增多,處理不慎容易引發群體事件的現況,通過專題會議、歸口討論等形式,強化全院干警的大局意識,要求每起勞動爭議案件都要達到既維護個體公正,也要促進經濟發展的良好效果。
二是堅持以調解為結案方式。該院將調解工作貫穿處理勞動爭議案件的始終,充分利用人民陪審員、民調員等社會力量,調動各自的積極性,實現優勢互補,發揮調解在訴訟中緩和矛盾、平息爭議的功能,力爭調解結案,2008年該院勞動爭議案件調撤率達90.17%,從而有效避免因勞動爭議案件引發上訪事件的發生。
三是堅持以服務為工作模式優先。該院辦案人員時刻牢記“服務優先、效率第一”的宗旨,建立勞動爭議案件綠色通道,實現立案、調解、審判、執行的“一站式”服務,力爭快速高效地平息爭議、化解矛盾。
四是堅持以維權為工作方向。針對勞動爭議案件案情簡單、標的小、訴訟耗費精力大,而勞動者經濟能力較低的現實情況,依法為符合條件的當事人辦理緩、減、免交訴訟費手續,體現司法對弱勢群體的人文關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