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2008114,濱海法院受理了張井松訴被告五汛中學、朱雄業、陳擁軍賠償糾紛案,因此案涉及學校組織高考學生集體作弊這一敏感話題,多家報紙及網站對此案進行了連續報導,一時間,此案的審理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稍有不慎,便會造成嚴重負面社會影響。如何避免媒體及社會輿論的干擾,對此案進行客觀公正的處理,成為擺在濱海法院面前的一道難題。

案件的由來是這樣的:原告張井林是被告濱海縣五汛中學的學生,其訴稱,被告濱海縣五汛中學為了在高考招生中取得好成績,指派美術老師被告朱雄業、陳擁軍組織學生在美術專業單獨招生考試中集體作弊。2007 31,在淮陰師范學院附屬中學考點舉行的蘇北片美術專業單獨招生考試中,被告朱雄業、陳擁軍安排包括原告在內的五名學生分別為報考西華大學的馬某等五名同學代考。在考試過程中,原告及其他作弊考生均被發現并逐出考場,從而致使其被省考試院取消藝術生資格、作弊行為被記入電子檔案、當年考試成績全部無效等嚴重后果。在和被告濱海縣五汛中學交涉無果后,原告遂訴至法院,要求被告濱海縣五汛中學、朱雄業、陳擁軍賠償學習費用、考試費用、生活費用、精神撫慰金等合計40000元。

對于原告起訴的事實及訴訟請求,被告五汛中學、朱雄業、陳擁軍均不予認可。

此案一經受理,立即引起媒體的高度關注,《揚子晚報》、《南京晨報》等省內媒體率先以大篇幅進行了報導,新浪、搜狐、網易等著名門戶網站迅速進行了轉載,騰訊網江蘇站更是將此消息作為頭條熱門新聞置頂,引起無數網民跟貼評論,中央電視臺《今日說法》欄目也對此案進行了報導,其間不斷有其他新聞媒體來濱海法院要求采訪。一時間,對此案的審理成為社會廣泛關注的焦點,承辦此案的法官們承受著前所未有的壓力。

面對此種情況,濱海法院沉著應對,果斷采取四項措施,有效化解了一起極可能被熱炒的新聞事件,使此案得以順利審結,避免了媒體對正常審判秩序的消極影響和可能發生的不當干擾。

一是分析原因,以便“對癥下藥”。

此案之所以引起媒體的高度關注,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1、此案涉及組織參加高考學生進行集體作弊這一敏感社會話題;2、當事人希圖借助媒體影響法院辦案,達到勝訴目的;3、法院與當事人及社會存在交流溝通渠道不夠暢通的情形;4、社會對法院工作有實施監督的內在需求。同時,也不排除部分網站借熱點新聞擴大網站流量的商業目的。找到了癥結所在,濱海法院一一制定對策。

二是“集體會診”,做到胸中有數。

本案合議庭在開庭后迅速進行研究,并及時提請院審判委員會研究,院審判委員會經過集體研究后認為,原告訴稱的三被告組織學生集體作弊行為,屬于違反教育行政法規的行為,不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應當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查、確認并作出處理。

三是“陽光審判”,做到全程透明。

在充分保障雙方當事人訴訟權利的同時,將案件的處理過程、處理結果完全公開,讓公眾及時了解法院審理此案的過程及所適用的相關法律。此舉在讓公眾對此案進行了解的同時,也給人民群眾上了一堂生動的法制課,贏得了他們對法院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

四是積極聯絡,弱化媒體炒作。

以開放式的態度對待媒體的采訪,在嚴格執行接受新聞媒體采訪紀律的同時,積極尋求媒體的支持和幫助,濱海法院真誠客觀的態度令媒體紛紛改變了當初的立案,代之以客觀公正的立場報導此案。但也有個別網站不能客觀報導此案,對此,濱海法院及時與相關網站進行聯系,說明案情,并要求對這些不實報導和惡意跟貼進行刪除,對一些尚不能刪除或屏蔽貼子的網站,積極組織人員進行跟貼,介紹案件真實情況,以正視聽。

200877,濱海法院一審作出“駁回原告張井林的起訴”的裁定。原告張井林不服上訴,200892,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

收到二審裁定書后,原告張井林表示要通過合理的途徑主張自己的權利。至此,一起極可能被媒體炒作成為新聞事件的民事案件得以順利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