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陽法院“三牌三簿三制度”落實“五個嚴禁”
作者:徐從兵 占軍 發布時間:2009-01-13 瀏覽次數:585
本網宿遷訊:最高人民法院向社會公布“五個嚴禁”規定后,沭陽法院迅速采取措施,建立“三牌三簿三制度”,為全院干警把好“廉”關。
“三牌”即在院機關及六個人民法庭門口設立公開牌,將“五個嚴禁”內容及懲處措施向當事人和社會公布;在審判大廳、立案大廳和各審判庭掛設公示牌,將“五個嚴禁”與法官辦案廉政承諾一并公示;在所有干警辦公桌上放置印有“五個嚴禁”的警示牌,時刻提醒干警廉潔辦案。
“三簿”即建立“法官會見律師登記簿”和“法院干警拒吃請、拒禮賄登記簿”和“說情打招呼登記簿”,無論是誰,只要發現說情打招呼的一律登記在案,院紀檢監察部門定期予以檢查通報并按“五個嚴禁”規定嚴肅處理。
“三制度”即制定《進一步加強涉案款項管理規定》,對各種訴訟票據管理和訴訟款項繳納、保管、審批、支付等進行更加嚴格規定,確保涉案款項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制定《關于嚴格委托鑒定、評估、拍賣程序的規定》,進一步明確了司法鑒定部門、執行部門在鑒定、評估、拍賣過程中應當遵守的流程和涉案當事人享有的選擇權,嚴禁徇私舞弊、牟取私利情況發生;制定《關于建立訴前廉政提示卡制度的規定》,前移監督關口,當事人申請立案時即向其發放廉政提示卡,載明《法官行為規范》等規章制度、當事人可直接拒絕的要求及舉報電話。當事人遇到法官違反有關規定的,可直接進行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