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東法院多措并舉助企業發展渡“危機”
作者:馬小英 發布時間:2008-12-26 瀏覽次數:712
本網南通訊:為應對金融危機的影響,助企業發展轉“危”為“機”,近日,如東法院召開黨組會議,針對涉企類案件進一步明確了“調研與溝通并行,審判與服務并重,維穩與解困并力”的工作方針,以大局為重,采取多項措施,為企業解困和經濟發展提高司法保障。
該院抽調業務骨干,組成由副院長任組長的專題調研組,深入各鎮大中小企業探訪,了解此次金融危機對企業發展的影響,并就企業在應對金融危機中需要法院提供哪些司法服務進行專題研究,力爭有的放矢、應對得當。
在立案工作中發現因資金鏈斷裂、投資者出走等經營異常行為引發批量訴訟的,及時向縣委匯報,同時加強與政府部門的溝通協調,爭取為企業解困和案件審理工作創造有利條件。
加強訴訟指導和風險釋明,加大訴訟費用緩、減、免力度,保障經濟確遇困境的當事人依法平等行使訴訟權利;對因企業破產、歇業等引發的裁員、工資報酬等民生案件,以及涉及申請執行人自身經營保障的案件,予以快速審理和執行。
靈活運用財產保全等措施。采取訴前保全或訴訟保全措施時,遵循既有利于保護債權人合法權益又有利于保障企業正常經營活動的原則,分別不同情況,靈活采取訴前保全或訴訟保全措施:對確已無法正常經營的企業,加大訴前保全和訴訟保全力度,防止企業資產進一步流失;對仍在正常經營的企業,應盡量采取查封固定資產、允許使用不得轉移等方式進行訴前保全或訴訟保全,盡量避免影響企業正常經營。
慎用強制執行、司法拘留等強制措施。對正在運行的企業的高管,給予適度的寬松,慎用強制措施,避免引起恐慌,盡可能采用和解、調解的方法促進案結事了,努力達成社會效果、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