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日前,環保庭成立以來全市首起涉及水資源的環保行政訴訟案件經錫山法院多方協調,最終以原告撤訴方式圓滿解決。

原告蔣某認為某房產公司的建設項目影響了其住處的采光,并發現該住宅項目施工過程中所填埋的河道未經水利部門核準審批。因而蔣某認為無錫市規劃局錫山分局(以下簡稱錫山規劃分局)向該房產公司核準頒發建設規劃許可證的具體行政行為違法,一紙訴狀將其告上法庭,要求錫山法院依法撤銷該建設規劃許可證。

被告錫山規劃分局辯稱,該局在頒發本案所涉規劃行政許可過程中程序合法,審查到位,所做具體行政許可行為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和技術規定,并無不當;原告所稱“住宅項目施工過程中所填埋的河道”在我市城區相關的工程規劃圖、土地利用規劃圖、水系整治規劃圖中均沒有水域標示和體現,故其認為無義務和職權要求水利部門提供批準文件。

考慮到同區域內有六十多名住戶與蔣某情況類似,他們對本案均持觀望態度,一旦處理不慎,極易引發群體性矛盾。錫山法院高度重視,組織雙方會同相關部門多次進行協調,最終確定協調方案,當事人雙方及其余六十多位住戶的矛盾亦一并得以化解,原告主動撤回起訴,案件圓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