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前夕,靖江法院斜橋法庭成功調解一起集團勞資糾紛案,最終企業與83名農民工達成調解協議,農民工及時領到了自己的血汗錢。

 

今年2月至10月,83名農民在靖江市某船舶配件安裝工程公司工作,他們每月僅能領到不足1000元的生活費用。10月中旬,83名農民工要求公司支付剩余的工資,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意見。農民工申請勞動仲裁,靖江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后,公司不服,訴訟到法院。

 

靖江法院斜橋法庭12月初受理這一農民工集體討薪案件后,公司負責人以公司出了工傷死亡事故,進行了巨額賠償,現處于歇業狀態,經濟狀況不好,一時拿不出這么多錢來支付農民工的工資為由,想繼續拖欠。斜橋法庭負責人、副庭長劉炳濤明確告知他,你現在難,但農民兄弟更難,他們中有不少人來自云南、河南、四川等地,辛苦一年,家人還等著他們掙的錢回家過年呢。你必須想辦法籌錢支付他們的工資。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工資必須按月發放,現你無故克扣員工工資,根據刑法修正案(八)的規定,將可能承擔刑事責任。公司負責人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表示盡快向親朋好友籌錢,在2012年元旦前發放農民工的工資,并請求法院對這一糾紛進行調解。在法院主持下,雙方對農民工工資數額進行了重新核算,除去已付的生活費外,公司還應支付83名農民工工資款80萬余元。

 

斜橋法庭根據雙方達成的調解協議,制作了83份調解書,確定每個農民工應該領取的工資數額,目前,他們已陸續領到了自己的血汗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