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連云港訊:贛榆法院堅持依法服務大局,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化解拆遷糾紛,積極推行“和諧拆遷”,服務地方經濟發(fā)展。日前,該院僅用十天時間快速妥善處理了兩起拆遷糾紛案,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2004年,拆遷戶張某拒不拆遷而導致該縣黃海西路美化工程擱置至今。今年,又因被拆遷人某公司(部分房產已經委賣給個人)拒不拆遷,而導致鎮(zhèn)西路無法接通。兩拆遷戶分別與縣國土儲備中心和開發(fā)商達成協議,但仍拒不拆遷。為此,該縣國土儲備中心和某開發(fā)商分別訴至法院。

接案后,贛榆法院極為重視,在詳細了解基本情況后,認為特殊案件特殊對待,在立案前,該院分管副院長韓寶村帶領民一庭庭長曹勝和調解能手姜霜菊同志,放棄休息時間,于126(周六),在先行察看了拆遷現場之后,即與被拆遷人進行了接觸,經過2天的耐心疏導、細致工作,但未見成效。該院遂于128予以立案。立案后,該院不是簡單發(fā)傳票等候開庭、一判了之,而是在送達相關法律文書的同時,仍不放棄調解,曉之以情、動之以理,經過多次做工作之后,被拆遷人某商業(yè)公司于立案后第5天,拆遷戶張某于立案后第10天,同意按拆遷協議自行拆遷并主動讓出房屋,至此,兩大拆遷障礙已全部解決,確保了道路按時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