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險續期心存僥幸 巨額賠償后悔不已
作者:周陳華 發布時間:2011-12-30 瀏覽次數:480
本應該及時繳納交強險,沒想一個“節省”幾百元保險費的閃念讓自己和家庭從此承擔七萬元的巨額賠償,駕駛員程某后悔不已。近日,東臺法院依法調解處理了此案。
原來,程某一直靠駕駛三輪摩托車在農村收購大豆、玉米等雜糧為生,摩托車是他的必備工具,起初幾年他都能及時繳納交強險。但做小生意的他見自己平時開車小心謹慎,且從經濟的角度也能節約個幾百元錢,就沒想去續交保險。沒想意外發生了,而且就發生在交強險到期的第二日!
那是2011年6月的一天,程某象往常一樣收雜糧,到傍晚趕上學生放學的時候,為了躲閃路邊的行人,摩托車一閃與迎面而來的駕駛電瓶車的中學生小李相撞,經交警認定雙方各負事故的同等責任,后小李被鑒定為十級傷殘。雖然小李沒有誤工費損失,但其長期在學校生活,應當按照城鎮戶口標準計算其傷殘賠償金。庭審中,程某只承認按照小李的總損失承擔一半責任,但這并不合乎交強險122000元內不分主次責任的法律規定。
最后,程某在認清法律法規后,在小李父親作適當讓步的情況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程某在兩年內賠償小李損失七萬元整,而這本完全在交強險賠償的限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