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豐縣法院通過強化監督管理,案件質量不斷提高,取得了審判質量較2007年同期有明顯進步的業績,受到了上級法院和縣委的肯定。

一是加強立案管理。按照司法保護的有限性和有效性原則,全面加強起訴證據的審查,認真開展法律釋明工作,確保正確立案。二是加強質量管理。加強案件管理流程,從受理到結案各環節實行流水式管理、全方位監控;對發改率、信訪率、調解率等作出具體規定,納入法官業績考核范圍;嚴格案件質量評查標準,制定上訴、發回、改判案件定期分析和責任查究制,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嚴格查處。三是加強信訪工作。按照分級負責、歸口管理的原則,建立“一個上訪案件,一名分管領導,一個責任專班,一套息訪方案”的工作機制,同時變當事人上訪為院領導、責任人主動下訪,有效防止矛盾的激化;重點做好重復信訪戶的思想工作,及時處置集體上訪等事件,力爭把矛盾化解在基層。四是加強執法監督。完善執行權制約機制。建立執行裁決權、實施權、監督權分離的執行體系,建立當事人案款專戶,由法院統一向當事人兌現,防止挪用、截留案款及其他不當行為,進一步規范執行工作;嚴格落實案件督查制度。認真辦理交辦督辦案件,并及時作出處理;建立法官檔案,有效提高干警的工作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