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縣法院三項措施妥善處理涉農案件
作者:鹿海彬 發布時間:2008-12-19 瀏覽次數:576
本網徐州訊:今年以來,豐縣法院充分運用司法手段,嚴厲打擊涉農犯罪,妥善處理涉農糾紛,加大涉農案件執行力度,關注農村群眾司法需求,為農村改革發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嚴厲打擊涉農刑事犯罪。對于侵占耕地犯罪,侵占、挪用、貪污農業投資、種糧補貼犯罪,挪用農村信貸資金、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危害農村金融秩序犯罪,對霸占農村集貿市場、強買強賣等危害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犯罪,從快從嚴懲處。截至目前,該院共審理此類案件85件,震懾了犯罪,維護了農村生產生活的穩定。
二是妥善處理涉農民事糾紛。在審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土地使用權、土地承包、土地補償款分配、工傷、醫療等涉及農村群眾生產生活的案件中,提高簡易程序適用率,簡便、快捷地解決此類糾紛;著力開展巡回審理,充分發揮人民法庭的前沿陣地作用,縮短巡回周期、甄選案件類型、提高審理水平。
三是加大涉農案件執行力度。該院把“三農”案件納入優先執行的范圍,實行“立案優先、人員優先、兌現優先”的“三優先”制度,及時、充分地實現農村群眾的利益;同時利用農忙時節,集中人力、物力開展“三農”案件專項執行活動,取得了良好效果。截至目前,該院共開展4專項執行活動,執結涉農案件412件,標的金標達370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