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縣法院多措并舉形成紀檢監督合力
作者:劉敬勇 發布時間:2008-12-19 瀏覽次數:585
本網徐州訊:今年以來,豐縣法院不斷創新紀檢監督工作的方法,認真履行監督職責,自覺地把監督工作滲透到各項審判工作中去,形成了多方位的紀檢監督合力。
一是建立監督主渠道,強化監督主體。充分發揮人民群眾的監督作用,暢通人民群眾提出意見和建議的渠道。把審判工作、隊伍建設和日常制度建設等方面發生的信訪和群眾的批評意見,逐一登記,多渠道了解情況,及時掌握監督查處的主動權。
二是建立相互制約機制,強化內部監督。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和開展家庭助廉活動,構筑起社會、單位、家庭“三位一體”的監督體系,形成法院內部各環節的相互制約。構建了“不便為”的監督機制;利用“無違法違紀責任狀”,確立了從領導到庭室到干警的具體責任,明確了分級責任追究,有效地凈化了廉潔司法的客觀環境,構建了“不敢為”的懲戒機制。
三是聘請廉政監督員,強化外部監督。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檢干部作為法院行風和廉政監督員,定期反映法院在審判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邀請他們到法院進行座談,視察法院各項工作,面對面地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是建立聯絡制度,強化橫向監督。主動征求黨委、人大、政法委、檢察機關、公安機關的意見和建議,虛心接受他們的評議;堅持邀請代表旁聽案件庭審制度,針對有影響的及代表關注的案件,邀請代表旁聽并座談,認真聽取代表對庭審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五是 設立重點部門監察員,強化縱向監督。為加強對刑事案件、執行、司法鑒定等重點崗位人員的監管力度,該院紀監室在熱點崗位派駐紀檢監察員,協同熱點崗位的領導做好干警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定期聽取干警思想情況匯報,跟蹤和參與重大、疑難案件的審判、執行工作;及時發現干警違法違紀苗頭和線索,防止發生不廉潔和不規范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