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豐縣法院高度重視人大代表的建議和議案,使辦理建議議案落實工作達到有督促、有檢查、責任到人、落實到位,受到了縣人大常委會和人大代表的一致好評。

一是組織到位,確保辦理質量。把辦理代表建議和議案作為自覺接受人大監督的重要內容,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制定《關于辦理人大代表建議的實施方案》,將辦理工作納入目標管理,由政治處進行考評及通報,并嚴格獎懲。

二是制度到位,嚴格工作要求。在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議案過程中,認真負責,做好做實。對合理建議和反映屬實的問題,將核實整改情況逐件反饋;對矛盾比較突出的、人大代表反映強烈的案件,加強協調,妥善解決。

三是時限到位,及時給予辦理。對人大代表提出的工作建議,明確辦結期限,及時答復代表;對規定時限內不能辦結的代表建議,要定時向代表報告辦理進展情況,讓代表隨時了解辦理進展。

四是采納到位,改進法院工作。對代表的意見、建議,逐條分析梳理,結合實際工作認真進行整改和糾正,促進法院工作,解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