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豐縣法院延伸行政審判職能促進“官民”和諧
作者:劉秋蘇 發布時間:2008-12-18 瀏覽次數:640
本網徐州訊:豐縣法院在行政審判工作中加強與行政機關的聯系和溝通,延伸行政審判職能作用,不斷改善行政執法環境,促進了“官民”和諧。
一是做好專題培訓,提高行政機關依法行政能力。經常性的深入到行政機關對執法人員進行專題培訓,從事實、法律、程序等方面作詳細、全面的講解,提高了行政機關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
二是強化法制教育,增強人民群眾懂法守法意識。非訴執行案件涉及干群關系,針對此類案件特點,該院加大法制教育、疏導力度,尤其在執行計劃生育非訴案件中,針對違反《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違法戶有所增多的情況,與計劃部門一起到涉及案件較多的鄉鎮進行法制宣傳,就地講法,起到了良好的教育和警示作用,提高了廣大群眾的守法意識。
三是加大宣傳力度,改善外部執法工作環境。利用電視、報刊和網絡進行廣泛的法制宣傳,擴大行政審判的影響;對重大案件及時與縣委、人大、政法委溝通,爭取更多的支持和理解;積極加強與行政機關溝通,爭取法定代表人出庭應訴,配合協助法院工作,從而使外部執法環境從根本上得到了改善。
四是提出司法建議,規范行政機關執法行為。根據案件審理、執行過程中反映出來的突出問題,及時給相關行政機關發出司法建議,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