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豐縣法院三個聯動完善未成年犯特殊教育
作者:劉秋蘇 發(fā)布時間:2008-12-18 瀏覽次數:808
本網徐州訊:為教育和挽救未成年被告人,豐縣法院探索建立未成年犯“三個聯動”機制,達到了融家庭、學校和社會教育于審判之中的特殊教育效果。
聯動預防教育。在部分中學設立法制教育站,堅持“一課兩會”制度。“一課”即堅持與學校形成正常聯系制度,采取少年模擬法庭、法律知識競賽等方式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兩會”是指“以案講法會”和“家長師生座談會。召開未成年犯“社會聯動幫教”座談會,開庭前邀請縣人大等有關單位,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學校的老師、同學、法定代理人、辯護律師參加座淡,針對各自工作的特點,分別從不同的角度進行審前階段的法制教育。
聯動庭審教育。充分發(fā)揮陪審員、公訴人、辯護入、監(jiān)護人的作用。邀請共青團、婦聯、工會等單位的陪審員參與案件審理工作;通過公訴人教育青少年被告人正確對待審判,辯護人除維護青少年被告人的合法權益外,還幫助分析危害行為發(fā)生的主、客觀原因以及吸取的教訓,進行深層次說教;發(fā)揮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或其他監(jiān)護人的作用,從親情角度對進行教育,達到融家庭、學校和社會教育于審判之中的特殊教育效果。
聯動審后教育。堅持將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審判工作縱向延伸,聯合團縣委等有關單位成立“幫教小組”,同青少年犯所在單位、家庭、居委會或村委會共同商定改造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