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建湖法院針對一些勞動密集型企業因受國際金融危機沖擊大量裁員、在外務工農民紛紛返鄉,導致影響農村和諧穩定的矛盾糾紛增多的現狀,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積極采取應對措施。

一是立足于促進農村家庭和睦,妥善處理返鄉民工婚姻家庭糾紛。返鄉民工由于經濟收入的減少,農村婚姻糾紛、“三養”糾紛可能大量增加。該院要求各人民法庭準確理解和適用《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加大調解力度,切實保護婦女、老人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盡力維護涉訴農民家庭穩定。

二是立足于推動農村改革發展,妥善處理返鄉民工土地承包糾紛。由于國家陸續出臺了一系列支農惠農政策,土地對返鄉民工的吸引力大大增加,由此可能引發大量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該院要求各人民法庭堅持尊重契約、鼓勵誠信、穩定土地承包經營的原則,加大對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合法性審查力度,切實保護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合理流轉。

三是立足于保障農民合法權益,妥善處理返鄉民工維權糾紛。對返鄉民工追索報酬、勞動爭議、雇員損害賠償等維權案件,該院建立“綠色通道”,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對經濟確有困難的返鄉民工維權案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確保涉訴返鄉民工打得起官司。

四是立足于維護農村長治久安,妥善處理返鄉民工刑事犯罪案件。部分返鄉民工可能因生活貧困等原因而進行刑事犯罪活動,成為農村新的不安定因素。該院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參與農村社會治安專項整治,切實預防和減少農民犯罪。對審理涉及返鄉民工的刑事犯罪案件,正確執行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妥善化解刑事矛盾,最大限度地減少農村不和諧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