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誰執法、怎樣執法,這不僅是一個司法能力和工作方法問題,更是一個政治立場、群眾感情的問題。2008年,在我國東部沿海10.26萬平方公里的江蘇大地上,千個法庭、萬名法官進企業、進鄉村、進機關、進社區、進學校、進軍營,圍繞民生、民權、民主這一司法活動的核心目標,通過辦結的70萬件各類案件,將司法融貫社會,生動顯現在踐行科學發展觀進程中,對“求結”到“求質”的深刻理解與不懈努力。

將法律交給人民

今年以來,省法院受理各類案件大幅增長,許多基層法院超過百分之百。數字的變化,官司的增多,其中原因之一是人們的維權意識提高了,解決糾紛的方法理性了,處理矛盾的手段成熟了,消愁解怨的渠道暢通了,發生這一變化來自更多的人們學法、懂法與用法。而把法律交給群眾,引導、提高人民群眾自我解決糾紛的意識與能力,作為全省各級法院開展司法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與方法。

隨著審務進社區活動在南京市兩級法院的全面實施,古都向社會打開了一扇現代司法文明的窗口。審務進社區,通過社區巡回法庭,就地開庭調解,當庭審判,以案釋法。玄武區法院在審理一起房屋樓閣共用部分使用糾紛的案件中,發現原被告居住的小區內,住戶占用樓房共用部分的現象十分普遍,此類案件時有發生。主審法官直接在小區就地開庭,在調解無效后當場作出判決,該案的現場審判起到了明顯的示范作用,該小區占用共用部分的糾紛明顯減少。

司法如何體現民意民心,如何滿足人民群眾的新要求,新期待?自今年6月起,淮安市中級法院在全市開展為期5個月的“十百千”法律宣講活動,即“選十部熱點法律,挑百名優秀法官,開千場法治講座。”而此項活動針對當前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熱點法律問題,并緊緊圍繞服務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中心工作。對此,淮安市委、市政府高度評價,該市經貿委主任童玉祥喜出望外:“全市法官送法進企業,無疑是雪中送炭啊。”

將方便留給百姓

關注民生、重視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也是人民司法的基本職責。

日前,盱眙縣法院桂五法庭的兩名法官這天下午在陳郢村的地頭擺好桌椅,開庭審理了一起離婚案件。身有殘疾的陳某在法官的調解下,與原告達成了調解協議。而原告在簽字后,即下地忙她的農活去了。媒體稱這“官司不在大小,糾紛不在難易,都一樣用公心、用誠心去辦。”全省各地法院在破解當前最突出的民眾溫飽、就業、土地、居住、醫療、最低保障等民生難題中,將麻煩留給自己,把方便讓給群眾,讓群眾少跑一趟路、少走一扇門、少花一分錢。

在濱海縣,法官攜帶各種手續和法律文書騎摩托車上門送達、當場調解、就地開庭,被轄區群眾親切地稱為“摩托合議庭”,這是該院在開展“便民村村行”活動的一項內容。該院實行假日開庭、預約開庭、現場開庭等三種開庭方式;推出摩托合議庭、快捷法庭和便民審判點三大審判方式;開展便民訴訟走訪活動、護民法律宣講活動和利民調解工作指導活動三項活動。在“便民審務村村行”中,該院及各人民法庭主動與各鄉、鎮司法所、調委會、農村民調組織溝通,由各基層人民法庭在轄區15個鄉鎮設立33個“巡回辦案點”,使流動巡回審判方式變為固定的巡回審判點。

將司法融貫社會

585元,這是一起民商事案件審結的直接司法成本。”記者了解到,蘇州市吳中區法院最近對各類案件的辦案成本,包括紙張、通訊、差旅費用等作出測算。但是,通過訴前調解,一起糾紛被調解成功的處理成本僅為95元,而當事人所要付出的調解費用卻為零。

全省各級法院以訴調對接為紐帶,積極將司法融貫社會、體現民意。部分中院和基層法院與當地司法行政部門密切合作,通過設立人民調解工作室、人民調解窗口、訴前調解服務中心等形式,積極開展“人民法院設立人民調解工作室”的試點工作。截至目前,全省13個省轄市中已有11個近30家基層法院開展了這一試點工作,涌現出鐘樓、吳中、濱海、下關、港閘、金湖法院等一批不同形式的典型。今年8月上旬,省法院又在常州召開了訴前調解工作的全面推進會,使這一工作由試點進入了全面推廣的新階段。

此外,省法院聯合省司法廳、省公安廳、省總工會、省婦聯、省消協等單位,在全省法院中廣泛開展委托調解與協助調解工作,并制定了“訴調對接”相關的制度與程序。目前全省已初步實現訴訟調解與社會調解的三大對接,即人員互動對接,訴調程序對接,常態工作對接。如各級法院僅從工會中,就選聘了483名特邀調解員參與調解。據省法院民一庭庭長刁海峰介紹,全省目前已由工會特邀調解員參與調解勞動糾紛案件324件,調解結案193件,調解結案率達596%;全省建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57個,審理案件數為9208件,調解結案數為4379件,調解率為475%。

省法院實踐表明,司法不能神秘化、冷漠化、高傲化,不能與人民群眾的感受與生活相脫離,在忠于司法職守的過程中,必須融貫民情、民意,那種冷漠無情的司法看似中立,是不可能達到司法的社會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