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為克服“執行難”、有效緩解法院執行工作的壓力,促進了執行難問題的逐步解決,豐縣法院充分發揮基層協助執行網絡綜合協調優勢,取得較好的效果。

一是建立協助執行員網絡。成立轄區黨委、政法各部門領導參加的協助執行網絡領導小組,在居民委員、村民委員會及社區組成協助執行網絡。在轄區內鎮、街道以及各村、社區聘請專門人員擔任轄區內協助執行員,由法院執行局具體負責轄區內協助法院執行網的聯絡、指導、培訓、考核等相關事務。

二是明確協助執行網絡的主要職能。協助貫徹落實執行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宣傳執行工作的動態和重大舉措;協助法院執行案件,對需要見證的執行行為進行見證;協助法院查找被執行人的下落及其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動員群眾積極舉報被執行人及涉案人員的財產狀況人員去向和其他線索;協助法院代為送達法律文書,代為通知案件當事人等相關的事項;協助做好被執行人的說服教育工作,提出有利于執行工作的建議和方案。

三是建立協助執行的考核機制。對協助執行人員在每次完成協助執行事項后,有法院執行局做好臺帳,作為年度考核、評比、獎勵的依據,對工作中涌現的先進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綜治委將執行工作納入鄉鎮綜合治理考核,充分調動了各級組織的工作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