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常州訊:最近,常州新北區法院運用多重執行辦法成功執結一起勞動報酬糾紛案。申請人鄭某與被執行人宋某因工資問題告到新北法院,該院在執行過程中多次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限期申報財產通知書、傳票等執行手續,但被執行人以種種理由推托,拒不到庭、申報,且被執行人避而不見。考慮到本案是一起勞動工資糾紛,且申請人年老體弱,并自愿作出適當讓步的前提下,執行法官又多次到被執行人家中,欲以協商和解的方式解決此案,但被執行人家屬強烈拒絕,案件陷落僵局。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執行法官一方面通過相關人員繼續做被執行人家屬的工作,希望其能主動來履行義務,另一方面充分運用執行手段繼續查找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經調查發現,被執行人宋某系個體經營戶,有一定的經濟償還能力并有隱匿財產的嫌疑,承辦法官及時啟動強制措施,依法對被執行人的人身及其住所進行搜查,當場抓獲被執行人宋某并搜出少量現金。法官對被執行人進行教育和感化,被執行人宋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并主動打電話叫其家屬交清了執行款3450元。鑒于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而不主動履行,事后對自己的過錯認識比較到位,該院對其從輕處理,給予其罰款1000元以示懲戒。該案通過強制執行一方面使申請人的勞動報酬能及時得到兌現,另一方面也使被執行人受到法制教育,取得了法律效果、社會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機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