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江蘇省豐縣法院 在行政審判工作中,推出內部聯動機制,引入社會支持機制,解決行政爭議。今年以來,該院受理行政案件29件,審結26件,其中24件協調結案,協調比例達90.2%,且無上訴、上訪情況發生。 

該院注重加強行政審判庭與各業務庭之間的溝通,依靠司法審判的合力優勢,化解爭議。特別是積極探索并推行了行政審判與民事審判相結合的行政附帶民事訴訟的模式,即在處理行政和民事交叉案件的過程中,邀請從事民事審判的法官一起參與審理,既減輕了當事人的訴累,更利于解決矛盾糾紛。

工作中,對涉及集團訴訟的行政案件,院長親自帶頭協調處理,特別是在處理涉及多人多戶的拆遷案件時,院領導深入一線,親自指揮協調,使容易矛盾激化的案件能平穩順利解決。對于案情復雜、涉及面廣、干擾較大的行政案件,該院注重借助外力,主動向地方黨委、人大匯報,積極爭取理解和支持,找出最合適的化解糾紛的辦法,共同做好群眾工作,使其息訴服判;同時在嚴肅執法的基礎上,協調有關機關盡力解決行政相對人的實際困難,切實保護群眾合法權益,把可能產生的負面影響降到最低程度,促進了社會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