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銅山法院在“大學習、大討論”活動中,切實提高審判效率,對在民事訴訟中,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民事案件適用簡易程序審理,通過簡便快捷的審理程序,減少當事人的訴累,提高審判效率。

今年920日,該院受理了原告陳某訴被告單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單某于2006614向原告借款2萬元,用于店鋪經營,借款期限為二年,借款利息為月利率6.4‰。借款期限屆滿時,桂某僅償還借款本金1.5萬元,尚欠原告借款本金5000元及利息,故原告訴至法院要求被告歸還所欠款項。承辦法官在及時通知被告應訴,送達訴狀同時并向當事人釋明簡易程序的法律規定后,雙方當事人均自愿選擇適用簡易程序進行審理。在被告明確表示不需要答辯期的情況下,當即送達了舉證通知書及開庭傳票。925,雙方當事人準時到庭,并在法院的主持下自愿達成了調解協議,被告單某當庭償還了原告的5000元借款及利息,切實實現了案結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