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縣法院推出五項舉措服務新農村建設
作者:邵海林 鹿海彬 發布時間:2008-12-11 瀏覽次數:636
本網徐州訊:今年以來,豐縣法院認真貫徹落實“三個至上”指導思想,立足審判實際,推進新農村建設的結合點和著力點,推出五項措施,為豐縣新農村建設提供了又好又快司法服務和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大力夯實法庭基礎建設。近年來,該院研究制定了“法庭優先”的傾斜性措施,著力加強基層法庭建設,在人財物的配備和使用上優先滿足人民法庭需要,將年富力強的法官和書記員充實到法庭,在經費上優先解決,在裝備上優先保障。同時,加強人民法庭交通、通訊等基礎設施建設,積極主動為法庭更新通訊設施、優化生活環境、改善辦案條件提供便利。
二是認真落實“巡回辦案”制度。先后在三個法庭轄區設立了6個巡回審判點,積極開展巡回執行、巡回接訪、送法下鄉、現場立案、現場開庭、現場調解等活動,最大限度地為農民群眾參與訴訟活動提供便利,最大限度地為農民當事人節約訴訟成本,最大限度地保護“涉農”案件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三是加大涉農案件調解力度。該院建立法庭、司法所、村(居)委會“三位一體”民調網絡,形成訴訟調解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仲裁調解有機結合,力爭使各類“涉農”矛盾糾紛在第一時間、第一地點得到有效化解,竭盡全力維護農村大局穩定和社會安定。
四是加強對基層調解組織的指導。在轄區各司法所建立了與村、居調解委員會定期聯絡制度,形成了信息互動的調解服務網絡。定期列席參加當地黨委政府牽頭組織召開的鎮、街治保、調解例會,為基層人民調解組織調處矛盾糾紛出謀劃策,同時通過加強與人民調解組織的溝通協作,有效地把大量基層矛盾化解在了萌芽狀態,促進轄區社會和諧穩定。。
五是加大對涉農案件司法救助力度。設立司法救助專項基金,擴大司法救助覆蓋面,凡是涉農案件,該院設立預約電話,上門服務,提供法律幫助,并對涉農案件中經濟特困當事人給予司法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