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近日,江蘇省徐州市賈汪區法院將中院指定的一起疑難復雜信訪案件執結,成為該院百日執行競賽活動開展后的一起執行佳話。

該案系一起一房多賣案件,被執行人為沛縣新沛房產開發有限公司,由于新沛公司在承建新沛小區時高息借款逾期未還,遂將申請人購買的一處住房一房三賣后攜款潛逃。因新沛公司的土地手續不完備,三買主均未能辦理產權證,但均已交清了近20萬元的房款。此案先由沛縣法院執行,沛縣法院查封房產后,第二位買主強行進入,對該房屋進行了豪華裝修并全家入住。在強制執行第二位買主時,該買主家的老人欲跳樓,致使該案無法執行。申請人見房產無法獲償而不斷到市院省院信訪。此案隨之由市中院指定徐州市賈汪區法院執行。

案件轉到徐州市賈汪區法院后,執行局法官細心調查此案,重新尋找突破口。他們發現,被執行人新沛公司白手起家,靠高息借款經營,先后將多處房產一房多賣,法定代表人被判刑,買房人群體上訪,當地縣政府專門成立善后小組做群眾息訪工作,該公司已無負責人也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本案的信訪壓力很大,非常棘手。

執行法官認為,執行要理清思路,避重就輕,解開癥結:一要對該查封房產及時進行所有權的控制,對已到期的查封進行續封并完備查封手續。二要盡可能取得申請人的信任,增強執行親和力使其不再信訪。三要繼續調查,另辟執行渠道,避開查封房產的羈絆。基本思路定下之后,法官首先對已查封到期的房產進行了查封并完備查封手續,并在多次執行時都與申請人溝通,講明法律、講透情理、講出執行難點,分析有無執行突破口,進一步取得了申請人的信任。同時,加大對被執行人的調查,不放過任何一個線索,經過對被執行人成立時的出資進行細致調查后法官發現:沛縣防腐保溫工程總公司作為當時新沛房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出資部門在公司成立時抽逃出資,案件執行一下有了突破,執行局立即追加沛縣防腐保溫工程總公司為被執行人。

功夫不負有心人,20081027,追加后的被執行人遠在鄉下的存款被申請人打聽到,該院得到該信息后當即趕到沛縣對被執行人205000元存款進行扣劃,申請人的款息全部執行到位。至此,一起棘手的案件得到妥善圓滿的執行,申請人專程趕來送來感謝信表示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