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封條救活一家企業?無錫錫山法院出實招幫助企業應對危機
作者:趙正輝 丁柯佳 陳敏 發布時間:2008-12-11 瀏覽次數:761
本網無錫訊:采取書面裁定保全財產,張貼公告但不加貼封條,以不影響企業生產經營。這是江蘇省無錫市錫山法院采取靈活保全措施之一,此舉救活了一家因資金鏈斷裂的涉險企業。
2008年5月,錫山法院接連受理數起以同一設備廠為被告的債權債務糾紛案,數個原告不約而同的要求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查封該廠的廠房和機器設備。法院受理案件后了解到,該廠只是暫時性的資金鏈斷裂,只要維持正常經營,資金就可以及時回流。承辦法官采取書面裁定保全財產,張貼公告但不加貼封條,以不影響企業生產經營。同時,經過多方協調和溝通,說服原告給被告一個債務履行的寬限期,正是這樣一個巧用保全的辦法和靈活的訴訟調解使該廠成功避險,最終其順利接通了資金鏈,并在約定的期限內結清了所有欠款。
在人民幣升值、原材料價格猛漲、資金借貸不暢等不利因素一波接一波來襲之際,錫山法院第一時間意識到轄區內的一些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面臨生存危機。該法院在幫助企業積極應對金融危機、提高抗風險能力方面出實招,充分發揮司法職能為轄區企業的良性運營保駕護航。今年以來,商事案件調撤率同比上升6.46%,調解后即時履行率達到75%,向相關企業發送司法建議2件,救活100余家受困涉險企業。
錫山法院民二庭庭長虞靜珠介紹,在今年的保全過程中,了解到很多中小企業只要能繼續經營就有可能起死回生,避免破產,償還債務。針對這種情況,法院專門研究確立了‘個案研究,區別對待’的保全原則,對尚能正常生產經營,但一時資金困難不能還債的中小企業,一般不采取保全措施;對生產經營困難,欠外債較多的企業,采取書面裁定保全財產,張貼公告但不加貼封條,以不影響企業生產經營;對于已經資不抵債,停產歇業的企業,為防止財產流失,采取實物查封措施。”
強化調解工作,為企業的再合作掃清障礙。這是錫山區法院服務企業的又一舉措。
今年8月,錫山某儀器制造廠卷入了多個執行案件當中,經過多次走訪,錫山法院了解到該廠還是有一定發展前景的,只要渡過目前的經濟困境,其就有可能起死回生。但是,企業之間因訴訟而產生隔閡,很難再度合作。針對這一情況,執行局迅速召開專門會議制訂執行措施,一方面集中精英力量,舉全局之力抓緊催收該廠在外的債權,幫助其實現資金回流,另一方面組織該廠的債權人進行座談,通過耐心疏導和積極協調,最終不僅制定了分期履行的償債方案,還使雙方當事人化干戈于玉帛,維持了良好的合作關系。
今年以來,錫山法院對涉困企業案件的調解工作貫穿于整個審判過程。在立案環節,成立‘調解保全組’,對中小企業案件優先立案、強化調解、即時保全;在審理環節,成立‘審前準備組’,專司審前保全和調解工作;在執行環節,建立專案討論機制,大力推進執行和解工作。目前為止,‘調解保全組’立案調解案件81件,民二庭的‘審前準備組’共調撤案件85件,調解工作的有效推進顯著緩解了當事人之間的矛盾,為企業之間的再合作掃清了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