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鎮江訊:年關將至,正是進城務工農民工討要工資的高潮。為此,省高院于1125下達了《關于依法及時審理拖欠工資等勞動爭議案件切實維護社會穩定的通知》。為貫徹省高院的通知精神,京口法院在年未審理任務十分繁重的情況下,推出三項措施,保障農民工能及時討要回拖欠的工資資。

一、立即啟動農民工追討拖欠工資維權“綠色通道”,對農民工追討拖欠工資起訴的案件實行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對現存未結農民工追討拖欠工資案件登記匯總,分析不能結案的原因,針對原因找出對策,并入農民工追討拖欠工資維權“綠色通道”,限定結案日期;簡化申請執行程序,加大執行力度,堅持依法窮盡執行方法,確保執行到位,努力提高執結率。

二、成立“農民工追討拖欠工資糾紛案件”臨時合議庭,由在勞動法領域有一定學術水平和審判經驗的法官組成,做到農民工追討拖欠工資糾紛案件專人審理,專人負責,并在審判輔助人員、辦案物質配備方面也有所傾斜,農民工追討拖欠工資維權“綠色通道”暢通無阻。

三、進一步加強與勞動行政部門、工會組織的溝通協調工作,定出與該些組織交流活動的具體時間、責任人、方式及預期效果,積極借助行業主管部門的力量盡可能促使用人單位自覺履行義務;對處理難度較大的民工維權系列案件,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人大匯報案情,爭取支持。

四、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對農民工追討拖欠工資糾紛案件實行緩交訴訟費。對經濟確實有困難的民工,根據情況實行減、免收訴訟費用,確保農民工無錢打得起官司、有理打得贏官司;對案情比較復雜、矛盾比較大,以及群體性民工維權案件,幫助農民工與法律援助中心聯系,提供必要的司法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