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被告人范某某四年前為操辦像樣婚禮負債累累,父母辛勤勞作替子償還債務,范某某感覺無地自容遂起歹念,于200867月間,伙同王某某(另案處理)等人,到南通某重型裝備制造有限公司,乘無人之際竊得廢鐵塊、廢舊電纜線等物品,先后作案11次,銷贓得款人民幣32650元。

近日,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作出判決:被告人范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且盜竊數額巨大,其行為均構成盜竊罪,依法判處被告人范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