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為了確保人民陪審員依法履行職務,江蘇省豐縣法院結合審判實際,對陪審員實行分類參審案件管理,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今年111月,該院陪審員共參審結案275件,結案數達到了歷年最高,并且參審案件當事人均服判息訴,無一上訴、上訪。

為進一步提高陪審員參與案件審判的效果,該院根據人民陪審員的知識結構、專業特長、陪審案件的意向等情況實行分類管理,將22名人民陪審員分成民事、刑事和行政陪審員三類,把每一類陪審員與不同類型的案件相對應,在選擇陪審員時對照案件的類型,分類確定陪審員參與案件的陪審工作。

陪審員分類參審案件,既調動了陪審員在查閱案卷、庭審提問和合議庭評議時的主動性、積極性,同時也有效地改變了陪審員陪而不審、陪而不議的現象,提高了陪審工作的質量。